我的悲哀不为刘晓庆。我悲哀的是竟然有警车——警务人员如此不顾惜自己的公众形象,为私人私务兴师动众,惊扰平民百姓!
在我的印象中,警车开道是为了保证一些重要公共事务的安全的一种公务行为。其过程充满了森严、肃然、紧张的气氛。为了完成有利于国家、社会、公众利益的事务,当警车开道有助于此时,它所带来的不适,比如交通受阻、情绪紧张等,公众都可以承受。但当警车开道沦为维护个人利益、炫耀个人的各种资本的“商业”行为时,警车开道就失去了公众认可的心理基础。
实际上,以警车开道来显示个人身分,达到个人目的的远不止刘晓庆一个。一些人养成了不管公事私事大事小事都由警车开道的习惯,这是国家权力的滥用。
也许有一天,警车开道被拓展成一种为公众服务的业务,一些有钱有权有地位的人都可以租用这种业务。如果真是这样,我的感觉就是在悲哀之中又觉滑稽了。(《中国青年报》2.14新嘉诚文)